协调员:实践教授Glenn Falk(公共政策与法律)

法律研究副修课程向学生介绍法律塑造和结构政治的复杂方式, 社会, 从几个不同学科的角度来看经济制度. 学生将研究法律是如何影响权力分配的, 义务的执行, 以及政策的制定. 学生还将学习法律与更广泛的概念(如正义)之间的相互交流, 责任, 和道德.

学生必须在PBPL 123中获得C+或更高的成绩, 其余辅修法律课程成绩达到C-或以上. 学生应不迟于第四学期选修辅修课程. 三位一体以外的课程最多只能算作辅修课程. 辅修课程不以及格或不及格为标准. 学生可以将一门课程作为主修课程和法律辅修课程重复计算.

课程要求:

学生总共必须修六门课程. 除了入门课程, 可以通过协调员批准的替代来满足要求. 学生必须选修至少四个专业或院系的课程.

  • 核心课程:PBPL 123. 美国法律基础.
  • 选修课(学科):必须从批准的列表中选择三门课程, 从三个不同的学科或项目中各选一个, 至少有一个在300或400级. 协调员将每学期更新的课程列表分发给选修辅修课程的学生.
  • 跨文化选修课:经批准的课程列表中的一门课程,主要涉及除美国以外的一个或多个国家的法律和社会. 协调员将每学期更新的课程列表分发给选修辅修课程的学生. 学生可以在协调员批准的情况下,通过学习的课程来满足这一要求.
  • 综合练习:综合练习包括一门300或400级的课程. 课程在经批准的课程列表中标有星号,该课程每学期由协调员分发给参加辅修课程的学生. 通常, 学生在满足上面列出的前两个要求之前,不应该修这门课程.

公共政策与法律专业的学生不可以选修本辅修课程.